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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下学期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晓霞   浏览次数:

关于2008年下学期申请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为顺利进行2008年下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受理学位申请的主要对象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2005级(含2005级)以前的高师硕士、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等,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的,可提出申请硕士学位。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已满三年,科研成果达到西校(2008)31号《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可提出申请。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自考)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可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程序见研究生部网页学位工作栏目。

申请学位的有关要求及程序见《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见西南大学研究生部网页:http://swu.edu.cn,先到西南大学网址,然后再点研究生部“学位”栏目,找到文件可下载相关表格)。

二、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学科级刊物 (或国内一级学报) 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2、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公开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音乐学、美术学、体育专业研究生应有相应的成果)。学科级论文的认定以西校(2005)43号文、原西南农业大学定的国内一级学报以上刊物为准。3、以上科研成果均应是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或“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

论文未发表,但收到学术刊物编辑部的正式录用通知,且发表时间在2008年11月20日以前的,可以持录用通知进行登记。登记时间至10月10日止。待收到正式刊物时,硕士生交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审核,博士生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核。

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高师硕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

三、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学位,由校学位办审查科研成果,时间10月8—13日。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的各学院、中心、研究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查科研成果,时间10月8---13日。

四、学位论文盲评

1、按西校〔2008〕31号《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部分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盲评。

在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50%;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按毕业人数的10%,不足10篇抽1篇;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并在一起按5%;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并在一起按5%抽取学位论文盲评。

2、凡未参加学位论文盲评抽样的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已按随机抽取方式选定的毕业研究生,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但至重新提出学位申请时,学位论文评审仍按盲评方式进行;对于盲评未通过者,下次申请仍参加盲评。

3、参加盲评学位论文的要求。必须隐去姓名、学号和导师姓名等表明身份的内容,取掉“论文后记”、“致谢”等,只印制论文。博士研究生提交3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份,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提交2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交3份,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交2份。

4、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不再组织评阅,盲评结果直接作为论文答辩依据。

5、盲评经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69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每人260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人员每位390元,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每位260元的标准,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划转到研究生部。

五、提交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各单位10月15日前将申请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部学位办,由研究生部组织抽取参加盲评学位论文,10月20日前返回盲评学位论文人员名单。

 六 提交学位论文时间

1、参加盲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11月10日前由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收齐统一交学位办。由学位办组织学位论文盲评。

2、非盲评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相关材料的时间:11月15日前交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七、论文评审、答辩

11月15---12月10期间各单位进行论文评审、答辩报批和学位论文答辩

12月15日结束学位论文答辩。

八、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按《西南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优秀论文12月评选,2008年6月参加答辩的纳入12月评选;下半参加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纳入明年6月评选。推荐评选名额:各学部分委员会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人数5%推荐;各专业学位分委员会按参加答辩人数的5%推荐。

 九、学位授予

12月20日前各学部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学位授予。

12月22日前各单位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的相关资料报研究生部学位办。

12月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位授予评审会议。

请各单位注意时间安排。

 

                                               西南大学学位办

                                           二00八年九月十七日